云南一村民非法持有气枪,被行政拘留3日

指点迷津 admin 2025-09-21 15:51 1 0

我国法律明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尽管如此,仍有人心存侥幸、罔顾法规。9月16日,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公安局九龙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非法持有枪支的违法行为人。

今年7月6日,九龙派出所根据线索获悉,辖区把洪村委会村民刘某涉嫌非法持枪。警方依法办理检查手续后,迅速赴其住所开展搜查,当场查获一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气枪。民警固定证据后,将刘某传唤至县公安局接受调查。经查,刘某出于好奇,约在1990年从他人手中购得该气枪。虽明知国家禁止非法持有枪支,仍长期藏匿于家中,未意识到其行为已违法。经司法鉴定,该气枪被认定为枪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9月16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处罚。

目前,刘某已被送拘执行。民警表示,将持续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加强社会治安管控,全力维护辖区安全稳定,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线索,共同维护良好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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